财政部发布!企业采购面临颠覆 让世界看到中国医疗器械的高质量输出

  2022年7月15日,财政部国库司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针对近20年来我国人民政府医疗器械等进行采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意见稿》从制度层面上开创了一系列全新的做法,进一步发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内容包括:

 

 

  支持国内分散采购,消除超限额标准限制;取消地方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提法 ;增加了 "最佳质量法 "评标方法和 "创新采购 "采购方法;明确了“最低评审价法的适用研究范围等内容。与现行《政府采购法》9章88条规则相比,《意见稿》10章125条规则,难以想象。 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法一旦修订,将彻底扰乱国内采购市场,特别是经常与公立医院打交道的医疗器械机构企业。

 

财政部发布!企业采购面临颠覆 让世界看到中国医疗器械的高质量输出

 

 

  加大力度支持“国产

 

 

  在《意见草案》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中,首先提到的是扶持国内产业。《意见稿》明确,政府采购应当采购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在国内无法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得的除外。同时,对中国企业境内生产技术产品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附加值比例等条件的,应当在政府采购管理活动中享受评审优惠。显然,支持国内生产是第一前提,但在中国实现生产和研发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将得到政策支持和鼓励。正如大家所看到的,近年来,随着国内扶持政策的陆续落地,通用电气公司、美敦力、飞利浦等企业也在加快本土化的布局,将工厂迁入国内,给产品披上国家规模的外衣,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信息化项目必须分包。

 

 

  《意见稿》第三十八条规定,采购人实施管理信息化发展项目,对信息技术基础教育设施、应用研究系统、安全防护等建设工作内容,进行学习专业分类或者分包采购。也就是说,未来所有公立医院的SPD平台建设项目不能一网打尽,必须分包采购。

 

03统一,废除“地方集中采购

 

 

  目前,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现行《政府进行采购法》中,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中国人民对于政府可以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一个地方预算的政府通过采购成本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可见,地方政府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逐年提高政府采购限额。 使越来越多的项目不再适用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监督,在提高采购效率的同时,也给项目采购带来影响,避免政府采购制度的隐患。因此,本新版《意见稿》直接删除上述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配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这意味着,今后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将只有一个,全国统一。例如,今年山西省新版《政府进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首次将公立医院乙类大型医疗技术设备工程项目纳入了一个涉及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采购成本项目范畴。中央目录一旦由国务院管理,将对所有大型医疗器械机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支持科技创新

 

 

  支持科技创新已成为近几年的亮点,今后还将继续深化。第三章增加了新的一章政府采购政策,并在采购政策目标上,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丰富了各项政策目标的具体内容。第二十五条【支持科技创新】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支持应用型科技创新,发挥政府采购市场的导向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创新产品的R&D和应用。不仅可以如此,在第五章“政府进行采购管理方式与程序中同样新增了一个全新的采购工作方式:创新企业采购。在政策实施办法方面,第28条规定了强制采购或制定采购需求标准、保留采购份额、审查优惠政策、订购首次采购等优先采购措施。毫无疑问,这将进一步激发国内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

 

 

  供应商少于三家,不废标

 

 

  在过去的很多项目中,尤其是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医疗技术设备进行采购管理项目,由于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三家,只能废标重招,新版《意见稿》对这一社会现象做出了通过改变。第44条规定了竞争性供应商的数目:在竞争性采购的情况下,应不少于三个竞争性供应商和三个合格投标。但是,意见草案规定,经过公开竞争后,只有两个或一个供应商或合格投标人,采购文件中没有不合理的规定,采购程序符合要求,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财政部发布!企业采购面临颠覆 让世界看到中国医疗器械的高质量输出

 

 

 

  最低价中标,真的要改了!

 

 

  最后,大家最关注的最低价中标,可能我们真的要再见了。根据草案,政府采购的评估方法有三种:最低评估价格法、综合评分法和最佳质量法。

 

 

  其中,最佳质量法是一种新的评价方法,它是指招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价格已经确定,根据质量因素的定量评价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交易、入围的供应商评价方法。在采购中可以采用最优质的方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采购。比如,为了优中选优,可以用最优质的方法购买一些精密仪器。

 

 

  另外,《意见稿》还明确了最低评审价法的适用研究范围,只有一个通用公司货物、服务,内容进行单一、方案设计简单的小型企业工程的招标控制采购。也就是说,除了通过上述工作范围内的产品,最低价评审或将失效。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草案》还指出,竞争性谈判的方法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这是现行《政府采购法》对最低价交易评估方法的最大变化。可以看出,竞争性谈判意见草案的适用范围与现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完全不同。

 

 

  第35条规定,技术和服务等有明确统一标准的一般货物和服务,以及已经完成设计的工程建设,应当通过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技术复杂的大型设备,实验、测试等专用仪器设备等要求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设计咨询、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创新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服务,并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只有企业采购管理需求进行特别需要明确,只需要供应商报价就可以一次性搞定的采购项目,才可以用招标或者询价,此外还有其他工程项目需要和供应商谈判才能更加明确发展需求的,均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也许未来,竞争性谈判有望取代公开招标成为主流采购方式。

 

 

  同时,最低估价价格法的限制,也将惠及所有医疗器械机构企业,走出低价竞争怪圈 毕竟,医疗器械绝不是“普通商品。那么医疗器械的品质是一定要把控住,做好器械自检工作,或者找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合作。自检(自行购买医疗器械检测仪器),一定要找行业内专业的生产供应商,做好夯实的防线,自行做好鲁尔圆锥接头、注射针、注射器、缝合针、缝合线等仪器的试验工作。主要的仪器是6%鲁尔圆锥接头多功能测试仪、注射针检测仪器、注射器检测仪器、缝合针测试仪、缝合线检测设备、输液器试验仪 、导管流量测试仪、手术刀片测试仪......好马配好鞍,才能让世界看到中国医疗器械的高质量输出!

 

财政部发布!企业采购面临颠覆 让世界看到中国医疗器械的高质量输出

 

当前位置 :

相关产品

创建时间:2022-07-26 13:57

文章作者:www.weixia-china.com

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财政部发布!企业采购面临颠覆 让世界看到中国医疗器械的高质量输出